2016重慶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259人】
為加快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改革與發展,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文件精神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江津區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30個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2名(詳見附件1);3個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37名(詳見附件2)。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2016年3月21日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江津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6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考生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3月20日。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3周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周年。未滿服務期,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分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考附件1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18:00期間登錄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入“網絡報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 初審報考資格。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6年3月29日18:00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4.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6年3月30日9: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5. 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6.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6年4月5日9:00起至4月9日9:00登錄江津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