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慶市綦江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308人】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6年4月13日9:00起至4月15日24:00登錄綦江區事業單位招考在線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咨詢電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科(023-87268706 87268707)。
(二)考試
1.開考比例
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實際報考的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該崗位招聘數量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情況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報考綦江電視臺、綦江日報社招聘崗位采取筆試+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專業科目測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內容分別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修訂的重慶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為準)和《專業知識》兩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其中《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為:報考區教委所屬教師的崗位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6年3月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報考衛計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醫護人員招聘崗位(含教育系統校醫崗位)的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6年3月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報考其他部門及鎮所屬事業單位崗位(含教育系統非教師崗位和衛計系統的非醫護人員崗位)的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修訂的重慶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時間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報考綦江電視臺、綦江日報社招聘崗位專業科目測試時間為2016年4月17日上午,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專業科目測試方式和內容另行通知,分值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3.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筆試成績公布7個工作日后,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報考綦江電視臺、綦江日報社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需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以下材料:
(1)《綦江區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1)、《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各1份;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填寫《綦江區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3)1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和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
(3)報考貧困大學生崗位的考生,“零就業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區縣就業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卡》、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區縣扶貧辦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貧困畢業生須出具區縣民政局發放的《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金領取件》。
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由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面試。教育系統所屬教師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模擬上課的方式進行;其他部門及鎮招聘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達到60分者方為合格。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確定總成績及擬招聘人選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1)報考綦江電視臺、綦江日報社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2)報考其他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根據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名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當最后一名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職稱(或執業資格)高低順序依次確定擬招聘人選(以下招聘環節因遞補出現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以此辦法確定人選)。經確認自動放棄者,取消資格,其缺額按報考同一招聘單位同一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試總成績在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