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慶巫溪縣考核招聘緊缺人才公告【在10人】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列為考核對象。
(三)考核
考核招聘組通過與報考者面談面試并根據其科研成果、學術論文、專業匹配、業務能力、社會實踐經驗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并量化計分,分值為100分,綜合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初步意向人選??己酥形葱纬筛偁幍膷徫?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招聘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意向性人員。
考核總成績=考核成績
(四)簽訂意向合同
考核組根據擬招聘崗位人數,按應聘人員考核成績由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意向人員,并簽訂意向合同。
(五)體檢
對擬聘用意向人選進行體檢,體檢由縣委人才辦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委人才辦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由人才引進考核招聘組對體檢合格者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核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考核招聘領導小組報中共重慶市巫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巫溪縣至少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
五、引進人才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員使用相關事業編制,實行重點跟蹤培養,表現突出或工作需要的,可選拔到領導崗位。
(二)考核招聘人員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政策。
(三)對于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研究生,為其提供8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居住,發放生活補助費800元/月、安家補助費10萬元。對于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或碩士研究生,為其提供6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居住,發放生活補助費500元/月、安家補助費5萬元。引進上述人才在巫溪工作滿10年,且貢獻突出并繼續長期在巫溪工作的,可繼續享受上述住房待遇。
(四)引進人員的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職務晉升等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要求
人才引進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引進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核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引進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中共巫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巫溪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緊缺人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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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