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選調公務員2人公告
(四)體檢。
在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選調職位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的考生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時,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為1:1。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工作實績、廉政勤政等(被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的人員需在組織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考察資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對象。
經考察不符合選調要求的,不予選調。
選調結果在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有嚴重影響選調的問題,取消選調資格。最終選調人數可少于擬定選調人數。
(七)辦理轉任和任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的選調對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公務員轉任和任職手續。
四、相關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20-36898754)負責解釋。
原標題: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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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