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建湖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醫學類畢業生公告
建湖縣是江蘇省深化醫改先行先試地區。為廣泛選拔人才,充實衛技人員隊伍,縣人民醫院、縣第二、第三人民醫院和縣疾控中心4個單位決定公開招聘一批醫學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建湖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醫學畢業生崗位表》。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地點、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利用有關機構、大學組織的專場招聘會現場報名。報名由建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
2.報名時間和地點:
聯系人:
縣衛計委組織人事科: 唐 云 0515-86212139
縣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科: 曾亞梅 13921857558
縣第二人民醫院人事科: 劉韶韶 13962030278
縣第三人民醫院辦公室: 王宏寬 18862059888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董廣東 13851171311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③《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④其他報考崗位要求的各種等級考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填寫《建湖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由招聘工作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核。博士研究生學歷人才招聘崗位設1:1開考比例,碩士研究生學歷人才招聘崗位設1:2開考比例,本科畢業生招聘崗位設1:3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情況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1.考試方式:研究生學歷招聘崗位采取面試方式,本科畢業生招聘崗位采取筆試(占50%)和面試(占50%)相結合的方式。
2.考試內容:
(1)筆試:考試內容為崗位必備的衛生公共基礎專業知識,筆試成績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考試結束后,現場公布成績。
四、體檢、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專業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考生總分相同時,取筆試成績高者,再相同,同分同進;學歷要求為碩士及以上的崗位,同分同進)。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因個人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出現缺額的,在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前)。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政審要求。
五、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進行公示。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2016屆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社會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和學位證,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2、本次招聘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第七章第三十八條規定實行回避。
監督電話:
0515-86214466(建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紀檢監察室)
0515-86225744(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監察室)
原標題:建湖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醫學類畢業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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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建湖縣部分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醫學類畢業生崗位表.xls
建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3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