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輝縣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選調4人公告
經輝縣市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輝縣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共選調工作人員4人。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選調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
3、所學專業為金融類、中文類、法律類、經濟類、計算機類;
4、輝縣市范圍內由大學生村官考錄上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遵紀守法,清正廉潔,敢于擔當;
3、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本單位同意報考;
5、身體健康,能適應選調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2、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3、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3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輝縣市金融辦(輝縣市政府樓五樓)。
3、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需持身份證(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本人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信。
(2)報名人員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3張,填寫《2016年輝縣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