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上猶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從基層衛生院選調衛技人員公告【招22人】
四、選調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熱愛醫療衛生事業,醫德醫風好;
2.編制在我縣鄉(鎮)衛生院且在本縣衛生系統工作的在編在崗正式職工,在鄉(鎮)工作滿三周年以上(含三周年,“三支一扶”兩年服務期計入工作年限);
3.符合所報考的崗位資格條件;
4.近三年工作期間年度考核等次“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核“合格”以上;
5.身心健康,能勝任所報崗位的工作。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備選調資格: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在處限之內或被紀檢、監察部門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者;
(2)出現二級以上醫療事故者;
(3)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期未滿者;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的其它情形。
五、加分條件
1.凡在鄉(鎮)在編在職在崗實際工作五周年以上(含五周年)的選調對象加1分;八周年以上(含八周年)的選調對象加2分。
2.獲得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加10分,省(部)級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加8分,市(廳)級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加6分,縣(處)級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加3分,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加2分。以上表彰獎勵及有關榮譽限同級黨委、政府或組織、人事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所有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只計算一次最值,資歷終算時間為2016年2月29日。
3.取得中級職稱加2分,取得副高級職稱加3分。
六、選調步驟及程序
(一)公告
本方案在上猶新聞網、縣政府網和各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10天。
(二)報名時間、地點、需交材料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4日至15日。
2.報名地點:上猶縣衛生計生委人事秘書股。聯系電話:0797-8542284
3.報名所需材料: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證明材料復印件;單位出具的近三年醫德醫風考核證明,符合加分條件的由所在單位出具工作年限證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張。報名者提供的所有復印件均須所在工作單位蓋章。報名時由考生本人填寫選調報名登記表(或從上猶縣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后上交)。
4.每人限報一個單位的職位。
(三)資格審查(2016年3月16日)
1.資格審查組對考生資格和加分情況進行審核、認定,并向社會公布審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退回原單位。
2.選調職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比例,低于1:2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調職數。
3.資格審查合格者,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參加選調考試的,參加筆試,如未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
4.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筆試。筆試時間:2016年3月29日,卷面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相應的專業理論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綜合知識。本次選調不進行面試。
(五)公示
資格審查情況、加分情況、筆試成績、擬選調人員將及時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選調名額分單位從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如最后一名入圍考生出現分數相同而選調名額不足時,則相應增加選調名額,并向社會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報縣衛生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協調小組審定,確定選調人員,再辦理正式調動、聘用等手續。
本方案由上猶縣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協調小組負責解釋。
上猶縣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發
原標題:2016年上猶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從基層衛生院選調衛技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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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猶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從基層衛生院選調衛技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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