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肅金昌市公務員考試公告(42人)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招錄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審定后,該職位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在考察環節個別職位報考人員提出放棄的,若有正當理由,經省考錄辦審批方可遞補,若無正當理由不能遞補。截止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市考錄辦根據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綜合考核,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網站和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市考錄辦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應接受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十二、監督檢查
為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市考錄工作接受省考錄辦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巡視,并接受市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節的監督,落實應試人員和人民群眾對考錄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范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935)8310545
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 (0935)8330661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 (0935)8319822
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 (0935)8237608
(0935)12380
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 (0935)8222836
原標題:金昌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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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doc
金昌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