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三門縣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公告(73人)
九、面試
面試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全縣各級機關招考職位均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
對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系統人民警察人員的體檢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人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
對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村干部的考察按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實施,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十二、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程序結束后,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及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smrl.gov.cn)上公示7天。縣、鄉兩級機關面向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考錄的職位,除在上述網站公示外,另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016年應屆畢業,憑畢業證書等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審批文件簽發)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遞補;在辦理錄用手續(錄用審批文件簽發)之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進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及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smrl.gov.cn)上予以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務員考試公告發布時,尚未公布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且不再遞補。
十三、注意事項
1、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考錄工作參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組織開展公開考錄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浙組〔2008〕56號)執行。
2.截止到2016年3月9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大專學歷人員,不得報考(臺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若未按要求報告的,錄用時,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與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錄用報到手續。
4.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自動發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后才能繼續進行信息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5.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的身份證明原件)。
6.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7.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6年3月27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傳真號碼: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8. 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部分特殊職位將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及三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smrl.gov.cn)上予以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