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郫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2人】
(三)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崗位表》等信息,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崗位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2、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以免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應聘人員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應聘人員因聯系電話號碼有誤、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如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遺失身份證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四)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仔細了解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信息。
1、報名注冊
應聘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為應聘人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 至160KB之間)。成都市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信息填報
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本次考試由郫縣人社局、郫縣衛計局負責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交《資格審查表》1-2個工作日后,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及聘用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報名繳費
經網絡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科)。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報名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在2016年3月18日前的工作日內,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4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5、打印準考證:已繳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9日憑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一)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
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二)筆試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指報名且已繳納了筆試考務費)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6年3月10日通過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3月18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2、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2),公共行業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衛生醫務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5、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8日)、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政策。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向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地址:郫縣德源鎮紅旗大道北段221號1號樓726室)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招錄優惠政策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未享受過招錄優惠政策),服務協議、服務證書、相關考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5、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6、筆試成績于2016年4月5日在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布。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確因筆試參考人數少,不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一起在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畢業證書或加蓋鮮章的成績單及推薦書;
3、2015年參加了衛生醫務類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執業資格考試的,應提供《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全國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單(成績須達到行業相關部門規定的合格分數線),并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