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張家港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醫療崗)【招74名】
五、筆試
1.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綜合知識(含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2.筆試時間:2015年3月27日。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設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登陸張家港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zjgks.gov.cn)查詢筆試成績。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留學歸國人員還應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七、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從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分高者,再相同則加試)。
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2寸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八、體檢和考核(政審)
1.體檢按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政審)。因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面試合格分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九、公示和錄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公示結束,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發《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
報名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十、紀律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市紀檢部門、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512-55390609。
十一、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173512、58684649。
原標題:2016年張家港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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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張家港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錄用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2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