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保靖縣委組織部遴選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保靖縣委組織部2016年面向全縣遴選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筆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智選用。
二、遴選人數和崗位要求
本次遴選工作人員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要求熟悉黨建、組織業務,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三、遴選人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全縣在職在編的且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登記備案人員。
2.工作年限滿2年以上。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勤政務實,清正廉潔,業績突出。年度考核除參加工作初始年不定等次外其它均為“稱職”以上。
5.身體健康,儀表氣質端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基本條件。
四、遴選程序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2月20日—25日到保靖縣委組織部辦公室(B2008)報名(聯系電話:7830536)。
2.審查:由保靖縣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
3.筆試:筆試開考比例1:5,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保靖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是否開考。由保靖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進行筆試。
4.跟班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不轉工資關系、組織關系)
5.調入:試用3個月期滿后,經考察合格、部務會研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須填寫《保靖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提供近期紅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所在單位對近三年考核情況、工作經歷的證明。
2.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月29日到保靖縣委組織部領取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本方案由保靖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原標題:保靖縣委組織部2016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中共保靖縣委組織部
201 6年2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