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聘財務人員公告【招52名】
為做好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財務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根據《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2016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務工作人員52名。
一、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烏魯木齊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在烏高等院校學生集體戶);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戶籍不限;
3、具有烏魯木齊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
4、駐烏部隊現役軍人的隨軍配偶和子女;
5、符合留烏條件尚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或轉業士官;
6、在烏服務期滿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
下列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2月1日):
1、招聘錄用未滿3年的烏魯木齊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2、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
5、2013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
6、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7、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98年2月1日至1980年2月1日期間出生,其它涉及年齡條件依此類推);
3、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
4、報考人員的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5、報考人員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6、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其他要求
1、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資格審查時須攜帶相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2、非在職人員報考的,須提供個人檔案或個人檔案存放部門證明原件。
二、招聘崗位
詳見《2016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聘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 信息發布
《2016年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聘財務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在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公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具體方法登錄烏魯木齊人事考試網站(www.wlmqrsks.com)查閱《報名流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確認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者取消報名資格。
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15元、筆試(綜合考試、專業考試)每科40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