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選調公務員9名公告(第一批,政務)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切實推進人才強區戰略,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的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決定面向廣東省范圍內開展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區屬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科員職位9個,具體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廣東省內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不含聘用制公務員)。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三)身體健康。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29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定,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需要滿服務期限),個人現任職務為科員級職務(含正股、副股)或辦事員職務任職滿三年以上,且歷年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尚在公務員試用期及最低服務期內的;曾受黨紀、政紀、法紀處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經歷、任職年限和學歷學位等取得時間計算的截止日期為選調公告發布之日。
三、接受報名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攜帶下列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2份)現場報名或將下列材料掃描件壓縮包發到指定郵箱進行網絡報名(郵件主題為"姓名+報考職位代碼"):
1、《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個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復印件;
3、其它材料(含個人撰寫、發表的文字材料和個人獲得的榮譽證書)。
(三)聯系方式:廣東惠州大亞灣開發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澳頭安惠大道42號五樓),郵政編碼:516081,聯系電話:0752-5568508,網絡報名電子郵箱:dywggk@126.com。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核。報名時間截止后,由區組織人社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選調職位報考人數未達到1:3的,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的選調計劃。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重點測試報名人員的政治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含相同分數)順序,按照選調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個別職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三)體檢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然后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體檢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組織考察期間,本人必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原件(參考格式見附件3),如不能出具,視為個人放棄選調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和放棄選調的,可按照該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進行遞補。
(四)辦理轉任。根據考生的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考核、公示等方面情況,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及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五、有關事項
(一)凡經本次公開選調程序進入我區工作的公務員,可享受如下政策優待:配偶、子女需入戶我區的按照相關政策辦理;安排我區"公共租賃住房"作為過渡性周轉住房;對選調人員重點跟蹤培養,安排教育培訓、關鍵崗位鍛煉,促進選調干部職業發展。詳細情況可根據本公告提供的聯系電話咨詢組織人事部門。
(二)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如實填寫《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注明是否服從調配。考生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聯系電話。大亞灣區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0752-5568508;中共大亞灣區委組織部干部科:0752-5562110;監督電話:0752-5562114(區紀委監察局派駐區人社局紀檢組)。
本公告由大亞灣開發區組織人社部門負責解釋。
原標題:【政務】惠州大亞灣開發區2016年面向廣東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第一批)
點擊下載>>>1-4.zip
1、惠州大亞灣開發區2016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第一批)
2、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參考格式)
4、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年版)
中共大亞灣區委組織部
大亞灣區人社局
2016年1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