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水城縣事業單位醫療崗招聘公告(第一批)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符合條件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5日17:30??h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7:30。
五、筆試及專業測試
筆試及專業測試工作在水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專業測試
根據崗位工作需求,部分職位的應試人員需做專業測試、口語測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不再進行面試),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對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2:1比例以內(含2: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2:1(含2: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報考水城縣公安局06職位、11職位和水城縣廣播電視臺03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對象依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為5:1比例以內(含5: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5:1(含5: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有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專業測試。
報考水城縣公安局12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對象依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為5:1比例以內(含5: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5:1(含5: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有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口語測試。
報考水城縣網絡信息中心01職位和水城縣電視臺04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對象依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為2:1比例以內(含2:1)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2:1(含2: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有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專業測試。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須持畢業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學位證書、戶口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含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持“基層項目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報考面向水城縣公安局在崗輔警人員招聘職位的考生,還須持水城縣公安局出具的在崗輔警人員證明原件。
水城縣籍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持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非六盤水戶籍屬六盤水生源的需持所就讀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就讀出具的高中畢業證明原件)。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復審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考生應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而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審結束后,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規定需遞補資格復審的職位,在遞補復審期內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結束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進入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人員名單和招聘計劃取消及減少情況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公布。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
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工作在縣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未參加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占50%。筆試、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若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為1:1或小于1:1的,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人員的面試(專業測試、口語測試)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筆試,以本次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有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且不予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