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水城縣事業單位醫療崗招聘公告(第一批)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等有關規定,水城縣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0名。詳見附件《水城縣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水城縣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水城縣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0名(其中縣直機關事業單位62名,水城縣公安局事業單位60名,鄉鎮事業單位38名),詳見《職位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六盤水戶籍或六盤水生源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由市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水城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水城縣籍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項目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2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的職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截止2016年2月18日累計服務滿兩年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2)限截止2016年2月18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水城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一)截止2016年2月18日,在職在編行政、事業、國有企業單位人員(含2015年新招錄公務員、事業、國有企業單位人員)。
(二)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截止2016年2月1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四)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應屆畢業生。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六)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七)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八)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九)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十)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十一)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7:3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水城縣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表》后1日內審核完畢。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6年2月20日17:3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1日17:30。
2、2016年2月20日17:3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2月 21日12: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在2016年2月21日17:3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 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3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