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汕尾市紀委監察局選調公告【招3人】
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汕尾市紀委監察局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市紀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市紀委監察局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其中,八級職員1名、九級及以下職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縣級(含市轄區、縣級市)及以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汕尾市鎮(街道)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中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在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尚在試用期內的,不列入本次選調范圍。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黨性觀念強,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堅持原則,熱愛紀檢監察工作,無違紀違法記錄。
2.有服務年限要求的,須滿服務期限。屬縣、鎮(街道)機關的須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企、事業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16年1月1日。
3.報考八級職員職位:須現任八級職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報考九級及以下職員職位:須現任九級及以下職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學士以上學歷學位。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7.能夠適應外勤、出差任務(錄用后屬外市的由汕尾市紀委提供本人住宿)。
8.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以及調入汕尾市紀委工作基地管理中心后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人員,不列入選調范圍。
9.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如職務、學歷、學位證)等均須在2016年1月1日前取得。
10.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汕尾市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一)。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程序
(一)網絡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6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16?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考者請登錄汕尾人才網(www.shanweirc. com,下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2016年汕尾市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進行報名。
2.報考者通過報名系統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4.報考人數應達到選調人數的1∶3以上比例,即:(1)報考八級職員職位的須3人以上;(2)報考九級及以下職員職位的須6人以上。未達到報考人數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職位的招考人數。
5.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本次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汕尾市紀委監察局通過報名系統對報考者個人信息(姓名、身份、所在單位、職級等)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報考者可于2016年3月2日9?00至3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應于2016年3月8日9?00至11日16:30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三、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