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蘇洪澤縣事業單位招聘11人公告【招11人】
為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發〔2011〕52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開考比例及相關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開考比例等相關要求,詳見《2016年洪澤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4、須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含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其他考生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取得公告、《崗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5、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職位代碼為:02001、08001)招考對象為:洪澤縣內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縣域村(居)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和經我省統一選拔派遣到我縣工作,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蘇北計劃”志愿者及洪澤籍退役大學生士兵。
6、服從組織分配,自愿為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6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1、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工作通過網絡進行。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通過網絡報名、上傳照片、參加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報名及照片上傳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harsks.com/。
報名及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2月1日9:00—2月3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6年 2月1日9:00—2月4日12:00;
繳費時間:2016年2月1日9:00—2月4日16∶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24小時內即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筆試費100元/人)確認。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繳費功能的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電子證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由縣組織人社部門的信息審核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結束后,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須達到招聘人數的相應開考比例的倍數(詳見《崗位表》),如果實際繳費報名人數達不到相應崗位開考比例的倍數的,則按比例核減計劃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16年2月5日9:00—12∶00。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 2016年2月17日9:00—2月19日24:00 ;
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淮安市聯系。
聯系電話:0517-83671403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