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潭縣紀委(監察局)機關選調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湘潭縣紀委(監察局)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忠誠可靠,敢于擔當,公道正派;
(二)綜合素質較高,工作嚴謹務實,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實績表現突出;
(三)熱愛紀檢監察事業,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五)具有公務員身份,并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職務層次為科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登陸中國湘潭縣網(http://www.xiangtan.cn/)、湘潭縣紀檢監察網 (http://xtxjj.xiangtan.cn/)和電子政務內網下載《湘潭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A4紙雙面打印),填寫后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公章,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一式兩份)和近期免冠1寸彩照(兩張)在工作時間內到縣紀委組織部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1月14 日8:00至1月18日17:30。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聯系人:程密群
聯系電話:0731-57775001。
(二)資格審查??h紀委(監察局)按規定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編辦復核。審查合格人員接到通知后,憑身份證原件到縣紀委組織部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荚嚪止P試和面試,采用百分制。
筆試:筆試采用寫作形式,重點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文字綜合能力。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綜合測試應試者的理性思維、溝通協調、綜合分析、臨場應變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體檢。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
(五)考察。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替補,替補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另行體檢和考察??h紀委常委會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的,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正式選調人員,依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三、有關紀律要求
(一)考生報名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為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報名者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考試、體檢和考察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監察局)商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編辦解釋。
原標題:湘潭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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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縣紀委
湘潭縣監察局
2016年1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