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興山縣村鎮規劃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及《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等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興山縣村鎮規劃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條件為城鄉規劃、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業與民用建筑;
(五)年齡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本次招聘人員工作地點為鄉鎮和村,條件艱苦,較適合男性。
(七)符合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rs.xingshan.gov.cn/html/home/index.shtml)(以下簡稱興山人社局網)和興山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http://www.xingshan.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至22日(8:3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興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古夫鎮香溪大道36號),聯系電話0717-2584962。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2張、《興山縣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一)1份。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得變更。
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證明可先報名(證明原件需注明專業、學歷、畢業時間等),2016年7月底以前需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個人學籍檔案,若不能按時提供者,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只受理現場報名。崗位需求的專業條件審定,以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
5、應聘人員聘用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要求離開興山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此次招聘人員,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進編手續。
6、資格審查及其他
(1)招聘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考資格審查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縣人社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
(2)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
(3)根據鄂人社發[2010]36號文件規定,在湖北省服務且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報考人員,應填寫《興山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二),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領準考證前提交給興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管理股,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逾期不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政策。
7、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6年1月23日(8:30—11:30,14:30—17:30) 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