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考調17人公告(第一號)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調配有關規定,經縣委研究同意,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扶貧開發中心、不動產登記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
考調條件、辦法、單位及職位詳見《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咨詢電話:0857-7225792(縣委組織部)
0857-72527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監督電話:0857-7229441(縣紀委)
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考調原則及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考調工作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調動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單位、崗位及人數
考調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金沙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三、考調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對象
截止2016年1月31日,實際工作年限達3年及以上的金沙縣鄉(鎮、街道)正式在編干部(含垂直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派駐工作人員;不含教育系統、衛生和計劃生育系統人員)。
年齡見《職位一覽表》要求,計算時間截止2016年1月31日,以干部人事檔案認定出生時間為準。
(二)報考條件
考調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2.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新參加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的視為“稱職”或“合格”);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職位一覽表》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
2.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調查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3.受黨政紀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人員;
4.考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