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嵩縣招聘城市管理協管隊員公告【招60人】
五、人員管理及待遇
工作內容、上班天數及作息時間按嵩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管理制度執行。合同期內工資福利待遇按公益性崗位待遇執行。
合同期內每年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進入本人檔案,作為續聘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之一。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如需用人,同等條件下錄用。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嵩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 王修利(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王建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局長)
牛松生(縣市政管理局局長)
鐵治毓(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成 員: 王水軍(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趙靜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副局長)
李鐵莊(縣財政局副局長)
王振峰(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紅欣(縣教育局副局長)
黨躍武(縣民政局副局長)
張松獻(縣衛生局副局長)
徐少波(縣市政管理局紀委書記)
曹福治(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辦公室設在市政局,牛松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七、工作監督與責任追究
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實行人員回避制度,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從嚴處理。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實施方案》由嵩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如需要對人員結構進行調整等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原標題:嵩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隊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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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縣2015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領導小組
2015年12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