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新寧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人】
(3)報名證件、資料齊全者可以委托報名,但須提供報考者親筆委托書。
(4)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多報或重報無效。
4、招聘職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職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個別特殊專業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是否開考,報邵陽市人社局審核決定,并在原發布公告范圍內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生均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招聘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內容見附件。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同一職位考生從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有多名成績相同者,則一并進入面試。因報考人員未領取面試通知單而放棄面試資格所造成招聘職位擬面試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招聘職位僅一名考生參加面試的,則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為1:1的比例,則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合成
所有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排名: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按第一學歷從高到低排名。
(四)體檢
1、按照招聘職位計劃1:1比例,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人社部〔2010〕19號、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天內,由本人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同一職位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不者,自然核減招聘職數。
(五)資格復審和考核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并寫出考察意見。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工作調動和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考核和聘用。
如有資格復審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復審和考核資格者,則按同一職位總成績排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復審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發布公告的范圍內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根據人社局下發的錄用文件,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擬聘用人員中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而出現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