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四川興文縣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46人】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和《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結合工作需要,興文縣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次公招信息在宜賓人事考試網(http://www.ybpta.gov.cn/)和中國三江人才網(http://www.ybrc.gov.cn/)等網站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此次公開考核招聘單位屬財政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本公告附件1《興文縣事業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并完全符合《興文縣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在 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6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 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 “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公招報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興文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公開考核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46名,其中教育系統12名、衛計系統34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地點:興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興文縣古宋鎮香山西路641號縣政府綜合樓四樓會議室旁402辦公室)。
報名時間:2016年1月4日-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資格審查
報名者在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興文縣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2)二份并按要求張貼近期 2 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應屆畢業生參加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1 份,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和執業資格證的崗位需提供崗位要求的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已參加職稱、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原件)。
資格審查合格者按川價費〔2003〕237 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說課)80元,并領取面試(說課)通知單。
(三)報考要求。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