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塔城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86人】
四、監督及其他要求
(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地區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秉公辦理,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 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有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公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八條,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在機關主要領導與本人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三)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4號令)規定,對違反考錄紀律、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資格;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塔城地區政府網、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七、咨詢電話
筆試報名咨詢電話: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01-6228908;
政策咨詢電話: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901-6239549 ;
紀檢監督電話:
塔城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901-6223804、6239766;
監督郵箱:tcrs6223804@sina.com
原標題:2015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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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塔城地區事業單位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5).xls
塔城地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