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石阡縣事業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招35人】
二是有違紀違法行為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是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縣2016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實施方案》發布之后,已被我縣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工作人員;
五是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個人學籍檔案的;
六是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審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五)聘用
一是經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聘用單位填報《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編制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合格,報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復后,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教育類考生,若在試用期滿時未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的,視為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二是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從簽訂聘用合同起計算。
六、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考生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處理,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七、有關事宜
(一)公開招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合同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鑒證后生效。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解除聘用關系;
(二)凡因體檢、考核等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產生的職位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三)本《實施方案》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咨詢電話:
0856——7652001(中共石阡縣委組織部)
0856——7623200(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56——7623755(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指導中心)
(五)監督電話:
0856——7651192(石阡縣監察局)
原標題:石阡縣2016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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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阡縣事業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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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