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平塘縣應急服務中心招聘公告【招45人】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試用期未滿自動離崗、發現聘前隱瞞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實行5年服務期(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不得申請調出縣外或參加縣外的其它機關事業單位招考、遴選等。
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規定時間內未到聘用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人員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新聘用人員由縣公安局政工科組織初聘培訓。工資待遇及相關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九、其他事項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發布在平塘金盆網、平塘縣人民政府網上的相關公開招聘信息。網站公布的公開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平塘縣公開招考(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原則上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平塘縣公開招考(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7228186 平塘縣人社局錄調科
0854-7221523 平塘縣公安局政工室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7231930 平塘縣紀委監察局
原標題:平塘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急服務中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
平塘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