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五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2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有關規定,現對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人員共12人。崗位詳見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國家普通高等畢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崗位條件中所列的年齡均從11月1日開始計算。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五河縣人民政府網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8日—12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五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管理科。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應從五河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報名表,在電腦上填寫好內容打印一份,貼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張)上交報名處。考生需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意見”欄內簽字。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
(2)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2016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其被聘用的資格。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選聘生(“村官”)須提供與縣委組織部簽訂的協議書和服務滿兩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證明。上述材料由考生在報名時交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審核確認,逾期不予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縣政府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
(3)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報考人員報名時每科繳納筆試費用45元。
(4)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不得小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要求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以于2015年12月13日前到五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管理科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者請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報名處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19日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筆試分值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體檢。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報考的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1.5比例,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入圍人選參加面試。同崗位入圍最后一名如成績并列,可同時入圍。面試分值為100分。
面試時間、方案另定。面試費:80元/人。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參加體檢人數按總成績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同崗位入圍最后一名如成績并列,可同時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與考察由五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并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的體檢標準,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辦法另行制定。
體檢時間、地點另定,體檢費自理。
(六)公示與聘用
招聘各環節的結果均在五河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向社會發布和公示。公示無異議,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實行聘用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制管理。招聘的人員在本縣服務期不少于五年,服務期內不予調出縣外。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五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552-2325956
原標題:2015年五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5年11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