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信宜市直機關從鎮(街道)選調公務員公告【招12人】
根據工作需要和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經研究,同意市直機關從我市鎮(街道)公開選調12名公務員。現將有關招錄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職位特別要求
本次從鎮(街道)選調12名公務員到市直機關工作,具體職位如下:
1、市紀委:科員1名。職位特別要求:男,35周歲以下,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2、市委辦:股長2名。職位特別要求:溝通協調能力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3、市直工委: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4、市社工委: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女,熟悉辦公室、財務等工作。
5、市信訪局: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有較強的寫作能力,熟練掌握辦文辦會等辦公室業務。
6、市環保局: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男,溝通協調能力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
7、市審計局:科員1名。職位特別要求:溝通協調能力強,財會、會計等相關財務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
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35周歲以下。
9、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名:副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不限。
10、市水務局:科員1名。職位特別要求:不限。
11、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股長1名。職位特別要求:不限。
二、選調對象報名條件
(一)參加選調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品行端正、作風務實、廉潔自律、綜合素質高。
2、具有公務員身份,現任正股級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4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1日后出生)。職位要求特別注明的除外。
5、在鎮(街道)工作滿5年以上(含試用期,計算任職時間以2015年11月30日為線)。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拔:
1、鎮(街道)黨委不同意報名的;
2、鎮(街道)公務員缺編超過行政總編制數的1/5;
3、一年內(計算時間從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該鎮(街道)調出的股級以下(含股級)公務員如果已超過總編制數的1/10,該鎮(街道)的公務員不能再參加報名;
4、不得參加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參加選調本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擔任班子成員所在機關的職位;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到錄用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