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南充市高坪區環境保護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招3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文件規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高坪區環境監測站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學歷、學位含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并且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區環境監測站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見附件一)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并實際持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開考核聘用人選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本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具體崗位、條件要求及名額見附件1。
三、公開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
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4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資料:
(1)《高坪區環境監測站2015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請如實準確填寫后按要求張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資格審查:
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南充市高坪區環境保護局將對所有報考者報考資格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視為報名,并領取準考證。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資格。
(二)考試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面試與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專業素養、溝通協調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面試成績和實驗操作滿分均為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責任自負。
報考者的考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考試工作結束后,于3個工作日內在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站(http://rsj.gaoping.gov.cn/)公告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具體計算成績公式如下: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40%+實驗操作成績×60%
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實驗操作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若實驗操作成績也相同,則采用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1、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另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2、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復檢須在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含復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公示
經考核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網(http://rsj.gaoping.gov.cn/)上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排名、擬聘用崗位,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公示期間因自動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而產生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考核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審核確認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人員由南充市高坪區環保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能證明完全符合公開直接考核條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個人檔案。擬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書)報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人員資格。報送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或因不符合直接考核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通過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并按南充市高坪區有關規定程序報批及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通過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和簽訂聘用合同,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特別提示
1、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在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條件系指從報名起至辦理聘用手續時報考者均須完全符合招聘條件及要求。
4、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公告、政策咨詢電話:
0813-3339915(人社局) 0817-3344963(環保局)
監督電話:0817-3353391
原標題: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南充市高坪區環境保護局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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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充市高坪區環境監測站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南充市高坪區環境監測站考核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報名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南充市高坪區環保局
2015年11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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