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雄縣縣委辦公室選調綜合文字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中共雄縣縣委辦公室、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全縣范圍內選調若干名工作人員,具體情況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全縣范圍內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全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教育、醫療系統一線工作人員除外)。
二、選調方式、原則和基本條件
(一)選調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選調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的原則;堅持考評結合,擇智選調的原則。
(三)基本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有一定文字基礎的;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的,可適當放寬;
3.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
4.具有一定的綜合協調能力,熱愛辦公室工作;
5.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12月2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報名地點:
1、雄縣縣委辦公室910室(綜合辦公樓九樓),聯系電話:5561831。聯系人:郭森。
2、雄縣政府辦公室920室(綜合辦公樓九樓),聯系電話:5561080。聯系人:李海亮。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四)需要提供的報名資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③公務員登記表原件、復印件或單位證明本人編制情況的證明信;
④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⑤提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張。
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請自行留存底稿,報名時所交資料復印件和文稿一律不退。
(五)資格審查:由縣委辦、政府辦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初審,由相關單位進行復審,審核合格者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對所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實,甚至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者,一旦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
四、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一)筆試: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100分。
(二)面試:依據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滿分100分。
(三)要求:筆試、面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并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筆試、面試時間均見準考證。
(四)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考察
根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程序人員。個人總成績并列時,進入考察的順序為: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學位)層次較高者。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六、試用
擬調對象試用期半年。期間,人事、組織等關系與原單位保持不變,按規定辦理借調手續。
七、調動
試用期滿,對符合要求的,由“兩辦”分別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本身是行政編制的,列行政編制;本身是事業編制的,列事業編制。對不能勝任辦公室工作的,退回原單位。
原標題: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選調綜合文字工作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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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雄縣縣委辦公室
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