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慶渝北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2人】
五、考試考核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5年12月12日,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所有崗位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以2015年下半年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管理崗位和部分專技崗位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以2015年下半年新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部分專技崗位專業科目為《專業知識》(詳見附件1)。
3.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筆試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組織。
4.筆試成績等相關事宜詳見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ybrs.gov.cn/),筆試成績一般在筆試結束10天后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二)面試
1.面試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考生最后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區人力社保局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第三天予以公示。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如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考試考核總成績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渝北區人力社保網予以公示。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不含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崗位的貧困大學生)自行承擔,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做一次性遞補。遞補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與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審。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