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越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3人】
四、考試
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根據考生類型(越西縣鄉鎮衛生院招聘崗位為衛生類,其余崗位為綜合類)的不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分別如下:
衛生類:考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30 %+《衛生基礎知識》×30%+少數民族加分)+面試成績×40%。
綜合類: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30 %+《公文寫作》×30%+少數民族加分)+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12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科目
《綜合知識》,卷面滿分100分,筆試的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可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衛生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筆試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可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公文寫作》,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由縣人力資源社會局統一組織實施。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筆試開考比例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公告所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經請示2015年越西縣公開考試聘用(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后,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將在越西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 www.scyx.gov.cn]和越西縣政務公示欄、越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示欄(三個公示地方以下統稱公示欄)公告。
4、少數民族加分
越西籍少數民族加1分。
5、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12月15日前公布。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請于12月17日在越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社會局組織實施。
1、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2、面試比例
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招考名額為1-5名的從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考名額6名及以上的從到低分按2:1確定面試入闈人員。與最后一名面試入闈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因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本類遞補只進行一次。若因筆試缺考等原因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闈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3、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領取面試通知書
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及地點詳見公示欄。未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若因面試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闈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5、面試成績公布
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面試工作結束后,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公示欄公示。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進行考試總成績公布,同時公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按各報考崗位名額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各崗位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并列,則按筆試總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筆試總成績仍然并列的,則按《衛生基礎知識》或《公文寫作》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再次并列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選擇。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社會局牽頭,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在公示欄內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可依次遞補1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