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南充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遴選64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南委辦發〔2012〕11號文件精神,南充市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參公單位)近期將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計劃和職位
本次市級機關、參公單位計劃遴選工作人員64名,具體職位及條件詳見《南充市2015年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附件1)。
二、遴選對象及條件
(1)須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公人員身份(以具體職位要求為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
(3)在機關或參公管理單位在編在職滿2周年及以上;
(4)年齡40周歲及以下(以具體職位要求為準);
(5)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遴選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工作經歷、年齡計算時間均截至2015年11月1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遴選人選:
(1)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遴選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須回避情形的機關的遴選。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報名地點:遴選單位或遴選單位主管部門(詳見附件3)。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6日至18日。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南充人事考試網,認真閱讀遴選公告及相關附件,了解遴選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南充市2015年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請登陸南充人事考試網查詢>,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和縣(市、區)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蓋章。
3.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報名信息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南充市2015年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上各貼1張,交報名處一張貼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和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式兩份,需經縣〈市、區〉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蓋章)到報名點報名。
4.資格初審。遴選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本單位本部門遴選職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審查結果告知報考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復審以及辦理轉任手續中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資格確認等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遴選資格。
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數與職位遴選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縮減或取消遴選計劃。
5.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12月4日到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文秘職位主要測試公文寫作及相關基礎知識,其他職位主要測試綜合知識,不指定復習教材。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部分職位由用人單位在統一考試的基礎上結合職位特點組織一輪專業知識加試,以具體職位要求為準,兩輪筆試平均分記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時間2015年12月5日,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報考公安系統的考生均在筆試當日進行心理素質測試(詳見具體職位要求)。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實行合格制,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考生可于2015年12月25日,通過南充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考生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于2015年12月 27日17:00時前的工作日內向南充市考試指導中心提出書面核查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試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各職位遴選名額的2倍,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遴選名額2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由遴選單位和主管部門制定具體方案和面試公告,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發布面試公告并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報考者的綜合素質及業務水平(以單位面試公告為準)。面試滿分為100分(需進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試的,詳見具體職位要求,測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10%。),占總成績50%。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個遴選環節。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成績及綜合排名由遴選機關或單位負責通知考生。
五、考察
根據遴選職位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折合成績高低確定名次)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六、體檢
遴選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生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項目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向遴選單位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安機關遴選人民警察的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考察、體檢后出現缺額的職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同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轉任
遴選單位和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提出擬調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部分職位需對遴選人員進行試用的,待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再按規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
調動后的職務按本公告遴選職位規定的擬任職務予以確認。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對遴選工作中弄虛作假,不認真審核把關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參加遴選的違紀違規人員,取消其遴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817-2810437 0817-2230926
原標題: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5年市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公告
點擊下載>>>1-3.doc
1.2015年南充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2.2015年南充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3.各遴選職位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1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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