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海選調生考試55人公告(面向上海交通大學定向招錄)
為加強青海省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積極引進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決定面向上海交通大學定向選調全日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方式
從上海交通大學(同時面向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中招錄選調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按照以下兩種方式開展:
1.鄉鎮(街道)機關崗位20名(不限專業)。根據工作需要及學歷、專業等情況,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籌安排到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德令哈市、格爾木市,海南州貴德縣、共和縣的鄉鎮(街道)工作。
2.省直部門專業崗位35名。根據報考專業崗位安排到相應省直部門機關工作(詳見附件:青海省2016年面向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職位表)。
青海省及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海北州有關情況見青海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h.gov.cn;西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ning.gov.cn;海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dong.gov.cn;海西州新聞網:http://www.qh.xinhuanet.com/hxz/;海北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hhb.gov.cn。《大美青海》宣傳片見青海黨建網首頁“熱點關注”欄目:http://www.qhsdj.gov.cn。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有吃苦奉獻精神,有志于從事黨政機關工作。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同等條件下選調。
2.學習成績優良。報考鄉鎮(街道)工作崗位的,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省直部門工作崗位的,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 (畢業時均應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3.大學本科畢業生28周歲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畢業生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組織報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30日。報考人員需填寫《青海省2016年面向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報名表》(一式3份,見附件)。報名表經所在院系黨委蓋章后,送交就業指導中心(203室,毛偉老師),并將報名表電子版發送至青海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郵箱(qhgbwc@126.com)。同時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張(不含報名表應貼照片)。
報考人員應選擇具體職位,并在報名表的“報考職位”欄目中寫明。報考鄉鎮(街道)工作崗位的填寫“鄉鎮(街道)”,報考省直部門工作崗位的應填寫具體的工作單位。
青海省委組織部會同按照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2.面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進入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地點設在上海市,具體事宜在就業信息網公布。
3.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要求進行,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4.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面試、體檢情況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素質、學習成績、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尤其是愿意到基層和艱苦地區工作情況。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
5.公示
根據面試和考察等情況,由青海省委組織部按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公示7天。
6.錄用
公示無異議,與錄用人員簽訂書面協議,在考生畢業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按規定程序和管理權限正式辦理錄用手續。
四、有關政策
1.選調人員均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選調生由各級組織部門直接聯系,加強跟蹤管理和重點培養,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可或破格提拔。
2.報考鄉鎮(街道)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大學本科生一般安排擔任鄉(鎮)長助理,碩士以上研究生一般安排擔任副鄉(鎮)長,博士研究生畢業前已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或畢業前未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可以定為副處級;選調人員一般應在鄉鎮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滿2年后,根據工作需要、現實表現及學歷、專業等情況,可選調安排到縣以上機關單位工作。
3.報考省直部門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到崗后需先安排到基層對口業務部門掛職鍛煉2年。
4.選調人員符合工作地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程序評審認定后可享受當地相應層次人才有關優惠政策。選調人員按規定享受在青海工作的相應補貼。對有助學貸款尚未償還的,到青海工作滿2年后,根據個人申請給予補助。自愿留在服務地創業的,享受青海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5.選調人員均不需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
咨詢電話:0971-8483937;18297131667;18897059688(青海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
原標題:青海省2016年面向上海交通大學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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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2015年11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