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安徽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選調8人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宿州高新區)因工作需要擬向全市公開選調工作人員8名。現就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名。
二、選調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以下。
(二)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具備選調崗位所需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條件”中“40周歲以下”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出現中斷時間的前后工作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四、選調方法和程序
實行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選調的方法,按發布選調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11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補報。報名地點,宿州高新區科技大廈7樓711室黨政辦(聯系電話:3927907、3927700)。報名時必須提供填寫的《宿州市高新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張。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2015年11月23日,報考人員到宿州市高新區黨政辦(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并繳納報名考試費45元,未按時間領取準考證或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經濟、法律、行政管理和公文寫作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統考筆試時間為2015年11月24日下午2:30—5:00。考試科目滿分為100分。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示:通過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szld.gov.cn)和宿州市高新區網(http://www.szgxq.gov.cn/)等網站公布。
4、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成績須達到60分(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測試。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如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設定面試統考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方可進入下一輪。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最終成績合成
依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確定。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的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得分高者)。
(五)體檢和考察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兩個環節遞補各1次。已經公示不再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和宿州市高新區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選調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擬選調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行相關手續,確立人事關系。
六、待遇
選調人員一經高新區聘用,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本《公告》由宿州高新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7-3927820。
原標題:關于宿州市高新區管委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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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5年11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