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遴選6人公告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提交的相關信息及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核減或取消遴選計劃。筆試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申論50%)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進行排名。
(五)考察
依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為工作業務能力、政治素質、人格品性等方面,同時審查考察對象人事檔案,進一步核實相關信息。進入考察的考生須出具單位同意調出證明,因本人自動放棄、單位不同意調出、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選,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取消遴選資格,可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七)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提交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擬調人選。擬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調入
擬調人選公示期滿后,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被遴選人員原行政職務原則上不保留,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二)遴選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對不符合報名條件而弄虛作假的、考試舞弊的、反映有嚴重問題并經查實的,均取消其遴選資格,并將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731—28687965(咨詢); 0731—28687656(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65
原標題:2015年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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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