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攀枝花米易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我縣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www.pzhpta.gov.cn)、米易縣公眾信息網(www.scmiyi.gov.cn)發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6年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聘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聘環節,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0周歲(即1984年11月20日—1997年11月20日期間出生)之間;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米易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5.在職人員報考者,須征得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而單位的。
二、招聘單位、名額及其他條件
見《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米易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考設置了兩個報名點:
2015年11月17日—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在米易縣政務服務中心(考試中心窗口)報名;
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在四川傳媒學院就業指導中心(成都市高新西區團結學院路67號)報名。
(二)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填報信息。
考生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米易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此表雙面打印)各項內容。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時考生所填寫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資格證書、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真實可靠,所選考試科目、崗位等相關信息準確無誤,提供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有關證件真實有效。考試時憑本人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舊版臨時身份證、學生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參加考試。準考證信息與身份證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填報的各項信息有誤影響考試及考試結果的使用,由本人負責;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名所需資料:
(1)高校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高校出具的證明其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的證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聘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技能測試及領取技能測試通知書
經報名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須在報名現場領取《技能測試通知書》,按時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合格人員才能進入筆試環節。
1.技能測試時間:2015年11月21日(上午9:00開始)。
2.測試地點:四川傳媒學院(成都市高新西區團結學院路67號)。
3.測試內容:播音主持崗位主要測試演播室帶妝出境,試播新聞稿件;記者崗位主要測試現場新聞寫作及編輯。
技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