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婁底市直單位遴選公務員6人公告
四、資格審查
遴選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在規定時間內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參考《2015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審核,審查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的確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按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遴選計劃。崗位或專業要求特殊的職位,可適當放寬最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合成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由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
遴選機關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職位(計劃)空缺時,需要遞補的,須由遴選機關寫出書面申請報告,報經市人社局批準,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且只替補一次。
八、確定擬遴選人員
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確定擬遴選人員,報市人社局審核。
九、公示與轉任
擬遴選人員名單分別在婁底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和用人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則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
遴選對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轉任規定,由遴選機關報市人社局審核,辦理轉任等相關手續。
原標題:2015年婁底市市直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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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