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方城縣教體局選聘機關股室負責人4人公告
根據局機關股室工作實際需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經局黨委研究,決定通過競爭上崗方式公開選聘機關股室負責人。現就此次選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職務及職數
教體局機關股室負責人4名。
二、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作風正派,秉公辦事。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樂于吃苦,甘于奉獻,勤于工作,任勞任怨。
2、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能結合股室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團結同志。
3、具有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4、任正、副股級干部滿三年以上,且現在在局機關股室工作。2012年10月31日前任職,以局黨委任免文件為準。
5、身心健康,年富力強。
6、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程序
1、自愿報名
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自愿到教體局人事股報名。報名時需填寫《方城縣教體局公開選聘機關股室負責人報名表》和《承諾書》各一份,并上交學歷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
2015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逾期視為棄權。
2、資格審查
對照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3、民主推薦
召開由教育系統科級干部、局機關正副股級干部和二級單位負責人會議,對參加競聘人員進行民主推薦。成績采取百分制,按40%計入總分。計算辦法:民主推薦成績=個人所得有效推薦票數/實際參加推薦人數×100分。
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集中答辯
答辯順序按抽簽進行,答辯內容采取隨機抽題或指定題目的辦法進行,答辯時間10分鐘,其中思考時間不超過3分鐘,答辯時間不超過7分鐘,評委根據答辯情況進行投票。成績采取百分制,按60%計入總分。計算辦法:答辯成績=個人所得有效票數/實際參加評委人數×100分。
時間2015年11月7日—8日,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公示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總分=民主推薦成績×40%+答辯成績×60%。對民主推薦、集中答辯的成績進行公示。
6、決定任職
成績公示無異議后,依據個人最終成績,局黨委明確職務。
具體負責股室由局黨委研究決定。
四、本方案由局黨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方城縣教體局公開選聘機關股室負責人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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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