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金堂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97人】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由金堂縣人社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4日上午。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
A類(公共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50%;
B類(衛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試》、《醫學基礎知識》,分別占筆試總成績的40%和60%。
4、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名額與報名人數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研究,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10月30日在金堂人才網公布。
5、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6、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證書、《退役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士兵”或立功獎勵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待報名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11月12日前交金堂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取加分材料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備案辦理加分手續。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7、筆試成績將于2015年11月24日在金堂人才網(www.cdjtrc.com)公布。
8、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核對校驗原件
1.核對校驗時間:見筆試成績公告。
2.核對校驗地點:金堂縣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金堂縣趙鎮十里大道二89號,聯系電話:84997012)。
3.核對校驗方式:核對校驗時須提供:①本人《準考證》;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③《應聘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④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其中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出具的就業推薦表、學歷學籍證明(注明是否是普通高等全日制教育、學制、學歷,所學專業)及相關證明材料。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證件類照片1張;⑥現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項目管理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核對校驗合格者現場繳納80元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核對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空額,按各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從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縣人社局和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可進行相應調減。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考試成績計算
1.A類(公共類)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2) 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B類(衛生類)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40%+《醫學基礎知識》×60%+政策性加分;
(2) 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一)根據折合后總成績,按考生所報崗位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先后以《公共基礎知識》或《衛生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具體體檢時間于面試結束后三日內在金堂人才網公布。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四)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聘用及報到
(一)確定聘用崗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由金堂縣人社局根據擬聘人員報考崗位確定聘用單位后在金堂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聘用手續需在2016年7月取得與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后方可辦理。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紀律和監督
為確保我縣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我局邀請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并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028-84923539
政策咨詢電話: 028-84997012(金堂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原標題:2015年金堂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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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0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