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古縣財政局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2名】
(二)《準考證》的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本次考試在縣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縣人社局的指導監督下,由財政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分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公開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經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如面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需求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取消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并報市人社局批準。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由財政局負責筆試的命題及閱卷工作,筆試考場的安排及組織。縣人社局負責指導監督。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合格分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專業測試》包括公文寫作常識、言語理解與表達等所聘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按時參加筆試。本次考試無指定復習用書。筆試成績將在古縣電視臺、古縣人民政府網站適時公布并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工作由財政局負責制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核批準,由縣人社局負責指導,財政局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結束,根據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從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原則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個別崗位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考生經本人確認自動放棄者、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2)面試內容及標準:參加面試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統一進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確定名次。
面試內容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等綜合素質。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3)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崗位成立兩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財政局參加面試考官人數一人。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3.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作自動放棄體檢及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以上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審請復查,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應組織相應專家進行會診,做出結論,確保體檢結果客觀、公正。
體檢在人社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財政局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招聘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方案由財政局制定,報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查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統一在古縣電視臺、古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提交縣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核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經財政局審核后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逾期不簽聘用合同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有關要求
1.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定實行回避。不按規定回避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報考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整個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在工作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將自覺接受縣人社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充分發揮局紀檢組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對招聘工作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3.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追究相關責任。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特別做好考試試題和命制有關材料的工作,杜絕一切泄密事故,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4.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