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貴州黃平縣紀委監察局遴選1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紀委監察局領導同意,決定從我縣各鄉鎮和縣屬單位(教師和衛生系統工作人員除外)中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到縣預防腐敗工作協調指導中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用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文字功底扎實、工作實績突出、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工作人員遴選到縣預防腐敗工作協調指導中心工作。
二、遴選工作組織形式
(一)本次遴選工作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指導下進行。
(二)遴選具體工作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方法進行。成立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公開遴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三、遴選計劃
本次計劃從我縣各鄉鎮和縣屬單位中遴選工作人員1名到縣預防腐敗工作協調指導中心工作(事業編制)。
四、遴選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二)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正式干部身份(計算工齡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30日),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試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視為稱職(合格);
(四)具有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蠈W歷,專業不限,身體健康;
(五)具有公開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遴選:近兩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或基本稱職(不合格)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試用期未滿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面試、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由縣紀委監察局將遴選公告通過黃平縣人民政府網、且蘭黃平網和電子政務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縣紀委干部室(行政中心524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