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員公告【招65人】
為滿足事業單位對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桐政辦〔2008〕60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位學歷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4.除有職稱條件外的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均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脫產學習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國外的碩士研究生需具有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學歷,國外學位學歷須通過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認證。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報考無職稱要求的崗位,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
5.戶籍或生源地不限。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5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其它條件要求詳見《2015年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計劃及條件》(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采用傳真報名或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0日— 11月30日。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表(附件2),并填寫完整,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和就業推薦表)、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證明業績的材料、獲獎證書等材料傳真到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傳真號碼詳見《2015年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計劃及條件》(附件1)。
注意事項:通過傳真方式報名后,請即時與咨詢電話聯系確認。報考人員選擇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收到報名材料后,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另行通知考核。考核前,將對采用傳真報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不符合條件、材料不全或弄需作假的,取消資格。
招聘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一般應達到1:2比例,特別緊缺的專業、崗位,可酌情降低比例。
四、考試考核
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考試考核,全面測評考生各方面表現情況,重點考核工作能力、經歷、業績及崗位匹配性。招聘單位根據考核情況,經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擇優提出擬聘用對象。經縣人社部門審核后,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無適合實際工作崗位要求少聘或不聘的,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核。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對象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規定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可進行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在桐廬人才網和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其中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可按人事調配政策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逐個依次遞補。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情況不再作遞補。
七、其它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2.招聘信息均在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桐廬人才網公布。
3.本公告由桐廬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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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工作人員計劃及條件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0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