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株洲市審計局選調公務員6人公告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審計監督在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明確將推動政策落實、公共資金安全高效、民生生態、改革和制度建設、依法行政、權力運行、反腐倡廉等內容納入審計監督范圍,實行審計,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新時代賦予審計機關新的職責和使命,我們將以改革創新的精神推動審計工作。為進一步優化審計隊伍人才結構,履行好審計機關在新時代的新使命,株洲市審計局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6名。期待有志之士投身審計,共圖審計發展大業。
一、選調職位
選調職位共6個。其中:審計財會相關專業4個,公共管理專業1個, 法學專業1個。
二、選調條件
1、面向全省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工作人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3、本科學歷在28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30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審計、財政、稅務、會計、金融、法律、公共管理等工作,審計財會相關專業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考取注冊會計師;公共管理和法學專業須具有全日制碩士學位;法學專業還須通過司法考試。
三、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5年10月13日在湖南省審計廳網、株洲市人民政府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人事考試網、《株洲日報》等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30日18時止。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兩種方式。現場報名者先下載《2015年株洲市審計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將填寫完整的報名登記表經所在單位同意蓋章后,攜帶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在工作取得較好成果的證明資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到市審計局人事教育科206室報名,同時提供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的證明材料,如《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等。網絡報名者將下載的報名表填寫完整后連同上述相關資料電子版本發至郵箱282463697@qq.com。筆試前一天,應試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網絡報名者須帶公務員錄用表或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到株洲市審計局人事教育科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
(三)考試
考試設筆試和面試。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與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筆試以專業知識測試為主,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理論素養、實踐運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
(四)考察
根據考試人員綜合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各職位選調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的公務員身份,并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與能力、遵紀守法、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五)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選,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如體檢不合格,取消選調資格,根據考試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研究與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并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株洲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辦理調動
擬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咨詢及監督電話
市審計局:0731-28682508(咨詢)
0731-28682545(監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65
原標題:株洲市審計局2015年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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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審計局
2015年10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