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漳州市直事業單位和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63人】
筆試卷面分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
漳州市常住戶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業畢業生不另加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計,但不得超過10分。筆試成績加分不受滿分的限制。
有關加分材料請于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上班時間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開發科(地址:薌城區博愛西路1號上江名都D幢1515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
(二)面試
1、面試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組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按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3倍依次確定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
3、通過資格審核后正式面試名單將在面試前2個工作日公示在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遞補工作截止面試前5個工作日,以確保對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同時正式面試名單按時公示。
4、報考漳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的人員,應在面試前通過人民警察職業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測評結果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參加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的人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報考者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3倍確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
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出現放棄或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遞補只進行一輪,遞補人員的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評出現放棄或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報考漳州市直和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衛技人員無需要面試直接進入體檢環節。
5、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一)報考市直事業單位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計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以筆試卷面分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卷面分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二)報考漳州市直和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衛技人員,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筆試成績相同,以筆試卷面分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卷面分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三)在編報考者應于體檢前兩天向事業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所在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當地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門)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相關材料,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體檢依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五)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體檢資格,經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在報考職位且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的報考者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體檢工作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五、考核
(一)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及招聘主管部門負責。
(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職位,經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后,可在報考職位且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的報考者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體檢合格后放棄或取消考核資格,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六、聘用
(一)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納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受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內不到招聘主管部門辦理手續的,視同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二)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認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報考者雖不構成違紀違規,但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已確認參加面試卻在面試當天臨時棄考的,或進入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招考。
七、其他
(一)每個環節遞補只進行一輪,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二)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如懷孕等),建議不報考需要體能測評的職位。
(三)達不到報名規定比例開考情況、考試成績、加分、面試、體檢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發布,提醒考生及時關注。
(四)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錄“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網站了解通知等考試信息。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監督電話:0596-2024429。
(七)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由龍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本方案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漳州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和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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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漳州市直和龍文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條件一覽表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0月1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