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貴州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考調11人公告(面向全縣)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本縣黨、群、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中以考試競爭方式考調工作人員到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工作,為確保考調工作正常有序開展,特制定《2015年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考調單位及人數
考調單位及人數具體情況見《2015年赫章縣城市管理局等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本縣在編在職黨、群、政府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股級及以下的國家正式干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紀行為。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人員在招考(聘)時規定有服務期的,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未規定服務期的須截止至2015年10月1日工作滿2周年人員方可報考。
5、近兩年年度考核須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學歷、專業、資格、身份等條件符合報考職位要求,詳見《職位表》。
7、教師僅限現借用在縣直單位(縣直除外)且由組織部門行文借用的方可報考。
8、符合調動條件(對照赫縣黨發(2012)15號文件和赫組通(2012)72號有關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及新錄用進入本單位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3、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行為,已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調查及處未滿的人員。
5、近兩年受黨、政紀處分的人員。
6、其他有規定不能參加考調的人員。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發布信息。
3、統一報名時間、地點,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4、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5、考核。
6、公示。
7、確定擬調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時間:2015年10月10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30,下午2:0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原則上考生須本人親自前往報名,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報名。報名地點設在赫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3、報名要求:
按照方案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以下證明材料(所提供的復印件全部使用A4紙張):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人員參加工作文件(需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及能證明身份依據的其他證明材料。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須持所在單位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6)單位出具的近兩年年度考核證明。
(7)報考城市管理局F1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一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考調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考調計劃予以調整。職位考調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考調計劃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調其他職位報考要求的,在10月18日下午3:00前,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給予改報其他職位,不能改報和不愿改報的,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