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高新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據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高新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 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公開招聘應具備條件
1. 年齡: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2. 學歷: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專業及從業經歷: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9日),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及從業經歷要求,詳見《成都高新區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6.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錄(聘)后工作不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 存在其它不符合報考事業單位規定的情況。
三、招聘崗位條件及人數(詳見《崗位表》)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址:成都高新區天府大道北段18號A座5樓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四)報名材料:
1. 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取得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 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須同時提供加蓋社保公章的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應聘會計崗位的考生須提供單位出具的會計崗位工作情況證明原件1份;
3. 加分證明、崗位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1寸免冠照片1張及同底版電子照片1張,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照片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
5. 若應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組織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此證明最晚于領取面試通知書前提供,若未及時提供視為放棄報考)。
(五)資格審查: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由高新區人事勞動和社會局按照招聘條件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的復印件1份(其中工作經歷證明、加分證明須原件)交審核人員留存后,領取并填寫《成都高新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六)打印準考證:報名的應聘者于2015年10月 20日至22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通過姓名及身份證號登錄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