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選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1人公告
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為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子機構,現根椐工作需要,公開選聘1名專業技術雇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數量
高明區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1名,屬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從事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為區政府的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合同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等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關于調整我區機關事業單位雇用人員工資標準和交通補貼的通知》(明府辦〔2012〕64號)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選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有兩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
7.具有全面的法律專業知識和較高法律素養。
8.應聘人員一經錄用,需同意在選聘單位連續工作兩年以上。
四、選聘辦法
本次選聘面向全國實行公開招考,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11月10日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可通過現場報名和配送資料進行報名。報名地點為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地址: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文匯路6號,郵政編碼:528500,聯系人:賴先生,聯系電話:0757-88261112)。現場報名為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配送報名的材料請用特快專遞配送。
3.報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簡歷及其他可證明本人工作能力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要求A4紙張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和生活照各1張。②如實、完整填寫《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開選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報名表》。
4.資格審查。報考對象資格由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會同區委區府辦共同審定,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不通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筆試和面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成績各按100分計算,筆試和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照考生總成績從到低分組織擬聘人員進行體檢。機關單位雇用人員的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發〔2009〕37號)。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組織考察,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必要時查閱個人人事檔案。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報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五、選聘工作的組織及實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57-88261112。
原標題: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公開選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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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高明區法制辦公室選聘專業技術雇用人員職位表.xls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0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