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晉江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核公告
根據《2015年晉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告》的要求,近日將組織報考資格復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格復核對象
資格復核人員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核辦法
(一)時間:2015 年10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地點:報考主管代碼01-05崗位的,到晉江市委組織部黨群機關干部管理科(晉江市委大樓5樓<晉江市實驗幼兒園對面>)進行資格復核;報考其它崗位的,到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議室(晉江市青陽街道崇德路196號農商銀行四樓)進行資格復核。
(三)所需材料(含原件及復印件)
1、所有人員均需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2015年7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專科、本科畢業生放寬至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報考有學位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學位證書(2014年7月2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專科、本科畢業生放寬至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及學位證書查詢結果。
3、報考有戶籍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戶口簿。其中:按晉江市人才政策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晉江市人才證書》、人才與子女關系證明;按流動人口政策報考的人員,需提供《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
4、報考有資格證書要求的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5、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如屬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相關服務證書;如屬晉江市在職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需提供簽訂過的所有聘用合同書。
6、未正式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報到證。已正式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需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7、留學回國人員或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8、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未通過資格復核的,將按規定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核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核,逾期未能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定進行遞補。
(三)因個人原因未能親自辦理資格復核的人員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代辦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下載打印,學位證書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截圖打印。
(五)咨詢電話:
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 0595-85665656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595-85677278
原標題:關于2015年晉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資格復核有關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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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晉江市委組織部
晉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